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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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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20〕166号

各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持高质量人才培养,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启动2020年度高校科技奖项目的提名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市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市教委统一提名。各校提名项目数额不限。

  二、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的条件要求。

  三、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专用项目和通用项目)均按照《通知》的程序要求提名。为衔接网上系统提名和材料报送工作,请各高校于2020年6月26日前完成各类项目的材料填写、审核和公示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材料包括:

  1.纸质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

  2.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3.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4.纸质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如有回避要求,选填。

  5.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1套。

  纸质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报送。请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材料送至市教委科研处(前门西大街109号市教委620室)。

  请在教育部办公厅网站下载《通知》有关材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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