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研处 > 通知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0 来源:
分享:
 

  京教函〔2020〕340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20〕3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开展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就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参评成果范围

  (一)推荐单位

  各区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二)参评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评审范围原则上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以下简称“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能提供材料证明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和学术影响,且上届未申报的,也可以参加本届申报。

  (三)推荐方式

  中小学以区教委为单位推荐,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和推荐单位登陆“北京社科”网(www.bjsk.org.cn)业务系统栏目中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进行申报。2020年8月20日起开始网上申报,9月20日单位推荐网上截止。

  (五)申报数额

  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各推荐单位具体申报名额登陆评奖系统查看。

  二、组织实施

  市评奖委员会下设系统评奖委员会和若干评选组。教育系统评奖委员会设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受市评奖委员会委托,组织开展本系统的初评和专项复核工作。

  三、评审规则

  (一)评选组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市评奖委员会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成果设评选组,其中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共12个学科评选小组。请申报人按以上评选组进行申报,教育系统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再确定设立相应的评选小组进行评审。

  (二)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2.单位推荐;

  3.教育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审查;

  4.教育系统评选组评审;

  5.教育系统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及审查;

  6.教育系统专项复核;

  7.教育系统评奖委员会评审;

  8.教育系统推荐上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人登陆评奖系统申报。请申报人按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和打印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成果初审

  各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书》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审查要点:(1)申报参评成果范围、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评奖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2)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3)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4)有无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5)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6)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是否完全一致。

  (三)申报成果遴选及意识形态审核

  各推荐单位按照《实施细则》中“三、评奖工作程序及要求”和“六、纪律”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遴选,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水平进行审读审查,通过后在《申报书》中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党委(党组)章和单位公章。

  (四)拟推荐成果公示

  拟推荐成果在本单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推荐成果汇总

  各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成果信息进行汇总,登陆评奖系统录入单位推荐意见和意识形态审核意见,打印《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览表》、申报成果及其它附属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如下:

  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中提交《申报书》、参评成果全文(PDF版)和证明材料(PDF版)的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提交《申报书》声明页(签字)、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成果重要信息页电子版。因申报材料不合格影响评选的,申报人自行负责。

  9月20日前,各推荐单位在评奖系统中提交本单位各项推荐成果的申报材料,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各项推荐成果《申报书》盖章页和《一览表》电子版(PDF版)。

  本届评奖教育系统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各推荐单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届社科评奖工作,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作用,把好学风关,推荐的参评成果严格按《评选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和程序执行。

  2.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动员申报。积极鼓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优秀成果申报。各推荐单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成果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3.各推荐单位要切实落实审读审查责任。对推荐成果意识形态审查不严的,将依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推荐单位主体责任。

  七、其他事项

  1.请2020年8月25日前,将推荐单位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回执(见附件)反馈至jw_kyc@jw.beijing.gov.cn。

  2.市评奖工作有关资料可登录北京社科网“通知公告”下载或评奖系统首页“文档资料”下载。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登陆市教委科研处网(http://jw.beijing.gov.cn/kyc)“通知公告”下载。

  3.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事项联系市教委科研处:张豫

  联系电话:51994793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李弗然

  联系电话:13311182569

  附件:

      推荐单位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回执.docx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