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5〕45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5-08-18
发布日期:2025-08-22
京教函〔2025〕453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各直属单位:
近期,我市遭遇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学,现就做好强降雨后校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各区教委、各学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强降雨后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全力以赴、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安全死角
(一)校舍建筑安全排查
1.对所有校舍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房屋基础是否存在沉降,墙体、外立面是否出现裂缝,屋顶是否漏水,门窗是否损坏等情况。特别关注老旧校舍、年代久远的教学楼、宿舍楼等建筑的安全状况。
2.检查楼梯、走廊、栏杆等附属设施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形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要立即设置警示标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针对强降雨可能导致的地质灾害,对校园周边山体、边坡等进行排查,查看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等隐患。如发现隐患,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二)校园基础设施排查
1.对校园内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排水管道、沟渠内的杂物,确保排水畅通。检查窨井盖是否完好,有无缺失或损坏,防止出现内涝积水现象。
2.检查供电系统,包括配电室、配电箱、电线杆、电线等设施设备,查看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对受损的供电设施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正常供电。
3.对校园内的燃气管道、燃气设备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燃气公司进行维修,同时加强对师生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三)在建工程及临时设施排查
1.对学校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稳固,有无坍塌风险。对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要进行加固和防护,检查避雷装置是否有效。
2.对校园内的工棚、围墙、宣传栏等临时设施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倾斜、倒塌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要及时拆除或加固,确保校园安全。
3.严格做好校舍粉刷和竣工后的空气检测工作,遵循规范检测流程,畅通与师生、家长的沟通渠道,建立高效反馈机制,做好舆情预防与应对工作。
三、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2.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校舍及设施,要坚决停止使用,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撤离。在隐患未彻底消除之前,严禁师生靠近或使用。
3.加强与属地住建、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整改工作科学、规范、有效。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教委、各学校、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市教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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