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有效期:6月9日至6月15日关于对《关于树立正确评价导向促进北京高校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9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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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我委联合市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树立正确评价导向促进北京高校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6月9日—6月15日

电子邮件:gf@jw.beijing.gov.cn

传真:010-66074167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关于树立正确评价导向

促进北京高校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高校分类发展定位,进一步促进北京高校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科研评价对促进科研创新的重要意义

科研评价是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科研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科学开展科研评价对提升高校创新水平、培养创新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担当国家使命、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的科研评价有利于高校培养创新人才。科研评价要推动高校深入推进科教融合,强化科研育人作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深入推动需求导向的科研育人模式创新,鼓励学生参与全链条科学研究,着力培养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树立家国情怀、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科学的科研评价有利于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科研评价要推动高校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有组织科学研究。推进学科链、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质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高精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传承创新,服务首都文化繁荣兴盛;发挥高校智库优势,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服务;做好首都文化建设大文章,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贡献力量。

科学的科研评价有利于高校担当国家使命。科研评价要推动高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前瞻部署,推进变革性研究,争取颠覆性突破;聚焦经济和产业发展真问题,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必争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为保障国家安全提供支撑。

科学的科研评价有利于高校实现创新发展。科研评价要推动高校牢固树立卓越科学理念、坚定探究真理信念,以探究真理、发现新知为使命,努力探索科学前沿,拓展新领域、开辟新方向、探究新现象、创造新知识、提出新理论、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在追求真理、崇尚真知的道路上锐意进取,在完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面改革创新,更好地造福人类社会。

二、树立正确导向全面优化科研评价工作

(一)树立正确评价导向

坚持尊重规律。遵循科学研究和人才发展规律,完善科研评价体系,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引导和激励高校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追求卓越。

坚持内涵发展。结合学校分类发展定位和学科特色优势,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科学合理地评价符合学校和学科发展阶段、发展特征的科学研究活动,动态优化科研评价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

坚持多元评价。针对科学研究和成果形式的多样性,综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决策咨询、科学普及、国际合作、社会贡献等评价因素,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同行评议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机制。

坚持客观公正。提升科研评价活动的公开性和开放性,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全面优化科研评价工作

优化分类评价,突出创新质量、贡献和影响。针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对于基础研究,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研活动特点,科学确定发表期刊范围、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注重评价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将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般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完善同行评价,强调学术操守、专业和规范。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活动开展全面的综合评估,将同行评议与其他多种评估手段相结合。在各类评审、评价、评估工作中,学者应遵守学术操守和利益相关方回避制度,基于专业学识、提供专业判断,不简单参考论文相关指标和国内外专家评价评语。进一步规范评价活动,建立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开放评审,杜绝学术腐败。

优化人才评聘,关注岗位匹配、水平和潜力。在人才评聘工作中,针对不同学科、类型、层次的教师,应建立与学科特色、岗位特点、研究性质相适应的分类评聘标准,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学术成果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合理参考高水平论文相关指标,重点关注与岗位匹配度、实际水平和发展潜力。

改革考核评价,聚焦实际贡献、能力和发展。统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晋升考核等各类考核形式,加强考核共享,避免重复评价。结合学科特点和岗位职责,科学确定考核评价周期,注重个体考核与团队考核相结合,综合考量学术贡献、理论水平、学术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不简单“以数代质”。推进发展性评价改革,鼓励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提供机会、协调资源、推动持续发展的考核方式。

完善育人评价,注重科研育人过程、质量和水平。完善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把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学术道德的培养贯穿育人全过程。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综合评价研究生学术水平,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

三、弘扬科学家精神不断净化学术生态

弘扬践行科学家精神。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推动高校攻坚克难、追求卓越、科学报国、培育英才。

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崇尚学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交流碰撞,尊重他人学术话语权,反对门户偏见和“学阀”作风。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守科研伦理规范,坚守学术道德底线。科学研究必须实事求是,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要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承担科研任务要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创新成果要经得起核验。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科研诚信文化建设和教育宣传,建立健全科研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筑诚实守信的创新环境。

四、加强实施保障将优化科研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市教委、市科委将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学科评议和机构评估等改革,优化评估指标,精简评估材料,完善评估程序,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分类发展定位,完善科研评价制度,优化科研评价体系,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高校是科研评价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科研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科研、人事、财务、转化、人才培养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二级学院协同联动,坚持正确的科研导向,科学看待学科学术排行,不迷信、不盲从,创新科研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加大对优秀科研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稳定支持力度,让科研人员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充分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讲好高校科研报国、科研育人故事,形成学科学、爱科学、尊重科学、运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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