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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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21〕352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在京高校,市教委各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部署和市教育两委2021年宪法活动安排(相关工作通知已下发),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各区教委、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普法办《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与学生暑期生活、志愿服务、新学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等统筹安排,确保各区、各高校35%以上学生参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行动计划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其中,截至2021年11月27日全市大中小学生在线学习、练习和综合评价参与总体情况全国排名,将作为2021年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北京代表队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尽快完成各级管理员注册认证。今年普法网将对各级管理员账号进行重新认证,请各高校及时在普法网注册管理员账号并完成认证,批量生成账号后尽快下发给学生,并根据活动流程指导组织学生参与行动计划。各区教委要动员督促辖区各中小学校管理员尽早完成注册认证,组织学生有效完成在线学习、练习和综合评价。(普法网技术人员联系电话:88819614)

  三、切实增强宪法教育实效。各区教委、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宪法教育在学生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对照《“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具体要求,通过分学段落实必做任务,探索实践选做任务,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学法守法,激励学生奋进有为,铸牢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市教委将依托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能力提升和资源平台等项目,推进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交流,不断丰富创新宪法教育方式,提升教育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做好信息宣传。各区教委、各高校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宪法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普法网管理员信息注册、活动组织、信息审核等监管服务作用,及时将参与行动计划的活动信息、案例、照片等上传至普法网或发送至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邮箱。

  市教委将根据教育部活动推进情况,适时公布各区教委、各高校学生参与活动情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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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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