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评估验收及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8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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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21〕11号

各区教委,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加强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管理和建设,总结近年来学校体育高水平社团、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体育发展工作经验,推动我市学生体育课余训练工作和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我委将面向我市中小学校开展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评估验收及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评估及遴选对象

  (一)评估验收

  37所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及56支代表队(详见附件2)

  (二)遴选申报

  凡是被评定为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以上)、特色学校(及以上)两年以上的全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承办该项目的金奥运动队。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可申报新增项目。

  三、工作机构

  我委将聘请各项目专家(中学骨干教师及高校教授)与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办公室各项目负责人组成本次评估专家组,负责对各校各项目进行评估及遴选。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办公室负责组织及事务性工作。

  四、评估及遴选办法

  (一)学校自评

  各校依据《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评估细则》(附件3)进行自评并分项目填写(每项填写一个表格)自评表(附件4)。其中,新增项目的学校和新增学校须向所在区教委提交申报申请(附件5)和自评结果(含成绩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须向区教委提交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包含成绩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区级推荐

  区教委审核认定后填写汇总表(附件6、7)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各校申报材料(申报申请、自评结果)和评估验收材料(工作总结、自评结果)的纸质版、电子版推荐上报至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办公室。

  (三)市级评审

  1.金奥运动队办公室依据《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评估细则》对各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向我委上报审核意见。

  2.评估验收专家组对各校进行现场集中评议。各校集中进行专项工作汇报,专家现场提问并评议。

  3.我委将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组织专家对部分学校进行实地核验工作,并最终形成评估验收及遴选结果意见。

  (四)结果公示

  我委将对本次评估验收及遴选结果在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形成最终结果并予以认定。

  五、评估及遴选工作内容

  (一)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项目

  1.2017—2020年承办项目参加中国中学生和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系列赛事活动情况。

  2.2017—2019年向全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省市运动队及俱乐部输送情况(完成学业为输送,未完成学业为流失)。

  3.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参赛情况;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输送集训队情况。

  4.面对国家方针政策调整,学校应对措施和问题。

  (二)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新增项目

  1.学校对项目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情况。

  2.该项目在校发展建设情况和近四年取得的成绩。

  3.该项目培养的学生升学及输送情况。

  4.学校对承办项目和增加项目的均衡发展策略。

  5.近三年该项目业训档案(年度计划、阶段计划和总结、课次计划、阶段测试数据、竞赛总结、学籍成绩等)。

  (三)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申报项目

  1.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理念、保障制度、经费支撑、团队建设。

  2.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校园传统体育文化建设。

  3.近三年该项目业训档案(年度计划、阶段计划和总结、课次计划、阶段测试数据、竞赛总结、学籍成绩等)。

  4.该项目四年来取得的市级以上竞赛成绩和参加的文化交流活动情况。

  5.项目发展建设模式,包括自主发展模式、体教结合融合模式、购买社会服务模式等详细论述。其中体教结合、购买社会服务模式要出示协议书或合同,条款不能违背金奥运动队理念。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参照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评估细则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估,如实填写申报表,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扎实做好支撑材料。自评报告要尽可能用数据说话、体现绩效、描述做法、突出经验、反映建设效果、学生的获得感及社会的认可度等。有关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

  (二)各区教委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审核评定学校情况,同时做好区域项目布局,整体规划、科学设计、统筹协调,择优向市级进行推荐。同时确保学校能够发挥辐射周边和引领示范的作用,带动区域学校体育工作整体发展。

  (三)各区各学校要以本次评估遴选工作为契机,加强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充分发挥高水平竞技体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构建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和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四)各区教委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前将相关工作总结、申报材料汇总后纸质版邮寄地址:白纸坊西街八号楼,电子版发送地址:13801087302@163.com。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评估验收及遴选工作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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