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人〔2020〕15号
各区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等3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在教师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等3个文件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5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47号 京ICP备20014478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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