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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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20〕79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高校要结合《通知》要求,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围绕落实立徳树人根本任务,在突出本校办学优势和特点基础上,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科学合理设置招生专业,确定招生规模,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盲目追求“短、平、快”,力求做到“精、优、特”。同时应结合“疫情防控”实践和未来新的社会需求趋势,优先考虑已具备设置条件的社会急需专业。

  二、普通本科高校要聚焦主业,办好高质量的本科学历继续教育专业,逐步调整减少专科专业及专科招生数量、范围和比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要夯实办学基础,依托行业(系统),开展职业应用教学实践,办好高质量的专科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开放大学,要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办好高质量的优势特色专业。

  三、各校要以2017年已通过梳理核验的专业信息数据及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的备案结果,作为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的基础。各校2020年拟招生的专业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同时准确填报招生范围,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内容。专业方向应符合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设置规定。

  四、各高校要根据办学实际及时组织落实,于2020年4月20日前,在教育部专业信息平台(网址:www.zygl.edu.cn)确认完成2020年拟招生专业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盖校章)扫描件电子版(PDF)提交至北京高校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http://shuju.cmr.com.cn,联系人:刘天竹,联系电话:13552999143  )。纸质版材料寄送我委高教处(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邮编100031)。

  五、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拟增设专业,要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在适应社会需求的同时还应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申报。所申报专业要于4月15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新设置专业申请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学校官方网站要同步公示。公示期后,学校应及时回应,研究处理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并于5月20日前将意见处理情况及修改后的申请材料提交信息平台(网址:www.zygl.edu.cn),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盖校章)扫描件电子版(PDF)提交到北京高校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纸质版材料寄送高教处。

  六、为做好今年高校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各方面工作,按照属地统筹管理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团队,集中对北京高校2020年拟招生专业进行设置评议,核查拟招生专业数据,组织对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拟增设申报专业的论证以及进行工作咨询指导等。

  七、当前,疫情防控仍是工作重点。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对疫情防控要求和部署,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一方面继续做好在线教育教学,不断总结经验,同时组成专业设置工作团队,明确职责,及时更新专业微信群中本校联系人信息,及时配合落实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动态工作要求,实现疫情防控和继续教育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准确、如期完成2020年北京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的各项工作。

  专业填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雷( 51994832 ),曹兆红,刘天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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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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