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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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基一〔2016〕11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5﹞5号)(以下简称《守则》)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落实《守则》和《规范》的重要意义

  《守则》和《规范》是中小学开展行为规范教育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守则》和《规范》是深化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任务,深入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增强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学生“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让家长周知,确保学校和家庭在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目标、内容和要求上的一致,形成教育合力。

  二、加强宣传,使中小学生熟知《守则》和《规范》内容要求

  各学校要在校园和教室显著位置张贴《守则》和《规范》,利用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开展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教育氛围。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特别是德育课程的教育作用,在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课程中重点突出行为规范教育。要将《守则》和《规范》教育与校风、班风和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主题班校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教育,使每名中小学生记住并理解《守则》和《规范》的内容要求,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以此约束自身行为的自觉性。

  三、知行统一,增强中小学行为规范教育的实效性

  中小学落实《规范》要突出重点,加强工作针对性,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常抓不懈,狠抓落实。要注重践行,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实践活动基地等场所,不断开辟和拓展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的空间,结合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在实践体验和道德辨析中将《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遵守《规范》的自觉性,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进而促进良好班风和校风的形成。学校要把行为规范教育向所在社区公布,争取家庭和社会的支持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四、树立榜样,发挥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学校可以通过“寻找身边道德榜样”“最美孝心少年”“晒一晒我的好习惯”“文明之星评选”等教育活动,在学生中树立践行《规范》的典型,引导学生发现榜样、学习榜样、争做榜样,努力做到心灵纯洁、人格健全、品德高尚,让遵守《规范》成为中小学生群体中的新风尚。教师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做到,以一言一行带动和影响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努力成为学生成长发展的引路人。要争取家长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传承好家风活动,引导鼓励家长为学生做示范,做表率。

  五、机制保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管理

  学校要整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行为规范教育,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日常管理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市教委将研制并下发《北京市中小学生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规范》为抓手,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行为实践、制度保障等系列举措,加强学校养成教育工作。将学校行为规范教育效果作为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指标,切实促进学校改进与发展,形成文明、和谐、向善、向上的校园风气。将学生行为规范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学生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提升。

  2004年印发的《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

相关解读:《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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