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1-02-03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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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策〔2021〕4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经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课题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分为十个研究领域:

  1.教育宏观战略与政策研究

  2.教育基本理论与国际比较研究

  3.教育治理体系研究

  4.课程、教学、评价改革研究

  5.学生发展研究

  6.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7.教育资源配置与效益研究

  8.教育信息化研究

  9.传统文化教育与德育研究

  10.生态文明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

  (二)各领域分为“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三)2021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七种,分别为: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延续课题和一般课题。

  1.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以课题指南为准,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研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优先关注课题”的研究设计。

  2.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用于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校(园)级领导主持的课题。该类课题是以学校(幼儿园)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教师群体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

  3.延续课题以已结题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研究基础确定选题,对原选题开展持续研究,注重研究内容的纵深性。

  4.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从十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需明确填写课题所属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课题类别。

  二、资助方式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出优秀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划、依法规范、公正合理和安全高效的原则,采取“研究资助”和“奖励资助”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对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延续课题予以“研究资助”和“奖励资助”。“研究资助”平均额度为:重大课题  28 万元,优先关注课题 14 万元,重点课题 7 万元,校本研究专项课题 3.5 万元,青年专项课题 3.5 万元,延续课题 7  万元。“奖励资助”额度根据课题类别和结题鉴定等级确定,具体奖励标准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一般课题全部为单位资助的规划课题,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负责。

  三、申请人条件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请重大课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

  (四)延续课题申请人应为结题后五年内的课题负责人。

  (五)申请一般课题,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经费保障证明。

  (六)申请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同年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八)正在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九)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北京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具备申请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应在所属工作单位进行申请。

  四、完成时限

  (一)教育决策咨询类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教育基础理论类课题、教育教学实践类课题要求在3-4年内完成。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相关变更须报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五、申请要求

  2021年课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文本报送两种形式,重大课题不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一)重大课题

  重大课题采取会议评审或特别委托的方式评审。申请者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21年度)》,签署所在单位、受托管理机构意见后,密封投标文件,提交受托管理机构报送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其他类别课题实行网上申请与文本报送

  1.网上申请流程参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文件。文本报送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分别通过各区或各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报送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课题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与管理细则(2020年10月修订)》《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21年度)》等均可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gh.bjedu.cn。

  3.各区“一般课题”依据《关于组织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各区一般课题申报的通知》申报。

  (三)本年度网上填报起止日期为2021年3月9日至4月9日(系统开放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新课题申请。未参加网上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文本报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申请书材料检查意见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2日。

  本年度课题文本报送受理时间自4月14日起至4月15日止。请各区及各单位相应的科研管理机构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重大课题文本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为:

  1.将《重大课题申请书》封皮复印9份,分别贴在9个档案袋正面,以便识别。

  2. 将《申请书》封底“投标材料袋背面粘贴表”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复印9份,分别贴在9个档案袋背面,以便选择评审专家时回避。

  3.报送文本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申请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课题申请汇总表》。

  (二)其他类别课题文本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为:

  1.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原件1份,(《课题申请书》原件不返还,请课题负责人另备一份原件自行存档),无需装档案袋,各单位按编号顺序汇总报送;各单位需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

  2.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三)材料报送地址为:海淀区翠微路4号院颐源居小区内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3号居民楼西北角)北楼501会议室。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8171902、88171903、88171904、88171905、88171906。

  七、工作要求

  (一)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所属单位及教育科研人员和教师,认真组织好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二)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

  (三)依据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信誉、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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