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策〔2020〕8号
各区教委,市教委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北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为进一步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结合北京教育实际,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职权事项变化,我委对《北京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教育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