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民【2021】13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05-21
发布日期:2021-05-21
索引号:/ZK-2021-002614
内容概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教民〔2021〕13号
各区教委、金融办,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相关金融机构:
现将《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银保监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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