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体艺【2021】10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05-20

发布日期:2021-05-20

索引号:/ZK-2021-002597

内容概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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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体艺〔2021〕1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市教委在《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中已就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做出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总体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9〕14号)执行。其中招生资格、招生比例、报考资格、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不变,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三个区原则上不互相跨区招生,其他区招生范围不变。

  从2022年起,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每一类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以内,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以内,各类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可通用。体育、艺术及科技特长生每类招生计划总数不能超过上一年计划数。

  二、时间安排

  全市高中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17日至30日。各区要在全市规定的测试时限内组织测试。

  5月10日前,各区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并将测试方案以正式公文形式报我委备案。

  6月4日前,各区将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6月7日前,各区将测试合格学生名单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及时报送我委备案。

  7月底前,各区将本区高中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情况报我委。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各区、各学校要坚持“五育”并举,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扎实做好特长生培养工作。以特长促进提高,夯实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社团建设的基础,推动高水平特色人才培养。以特长推广普及,充分发挥特长生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校园文化发展,面向人人,培养兴趣、掌握技能,以体育人、以美化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严格规范管理。各区、各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实施。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中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要求,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发现违反政策规定、经查处属实的,取消违规学校当年招生资格。各区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做好政策引导。各区、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信息,及时回应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各区要及时做好工作调整,做好宣传引导,确保各项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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