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基二【2018】11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8-05-12
发布日期:2018-05-14
索引号:110003/ZK-2018-000138
内容概述:做好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京教基二〔2018〕11号
各区教委:
为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统筹挖潜,创设条件,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同时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课程实施规划,建立选课指导制度
各区要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做好课程实施规划。学校要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完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整体规划三年课程安排,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学校还应结合实际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在全面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为学生提供的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课程开设情况,指导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
二、加强资源统筹挖潜,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选课工作,统筹师资、教室等资源,结合教学理念、优势学科和办学条件,制定走班教学工作方案。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各区要制定区级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探索学区内、集团内学生跨校选课、教师跨校兼课的流动机制,因地制宜,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三、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引导学生理性确定选考科目
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与生活,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要科学合理制定发展指导内容,加强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结合高校专业要求、学校选课指南、学习兴趣和学业水平等,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确定修习方案,减少盲目性和功利性,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共同参与,避免反复修改调整。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活动。可从高一年级起开设学生发展相关课程,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生涯规划内容,开展班会、讲座、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资源,建设学生职业体验基地,利用教育系统及社会资源组建和丰富专家团队,多种途径开展学生发展指导。
要采用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以专职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指导队伍,班主任或导师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指导学生选课。学校要配备学生发展指导专职教师。
四、科学安排,保障教学秩序稳定
学校要制定选课走班工作方案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采用合理方式在高一第二学期末调查学生选课意向,高二年级开始针对选考科目及选学兴趣进行选课走班教学。依据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和安排教学计划,避免任意增减课时、增加教学时间、排课前紧后松、班额超45人等现象,保障教学秩序稳定。
五、调整教师队伍数量结构,提高教师适应走班教学的能力
各区要按照教学改革和高考改革的新变化,科学核定师资数量和各学科比例,充实和调整高中教师队伍和学科结构,建立健全师资补充机制。要制定区级全员培训方案,有针对性加强每一名教师走班和分层教学能力、学生发展指导能力、综合素质培养能力。
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和工作量,探索适应改革需求的教师管理评价制度,科学制定教师绩效标准,充分调动教师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探索新型学生管理模式,完善学生评价机制
学校要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建制,明确班级负责教师。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学校应实时监测、检查学生情况,进行科学管理。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在“两依据一参考”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相关工作。
七、加强支持保障,平稳有序推动改革落地
要综合施策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各区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投向改革相关的校舍改造、设施设备配备、师资队伍补充、干部改革学习交流、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组织管理平台建设等领域。要在编制和进京指标等资源配置上向普通高中学校倾斜,鼓励建立区级流动教师资源库,多种形式解决师资补充问题。
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各区使用市级选课走班服务平台进行资源调配管理,支持各区按市级标准自建平台,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选课走班、资源配置、质量评价等环节的效率和效果。加强数据统筹和信息安全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学生选课相关数据。
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改革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提高教师、学生、家长对选课走班教学的认识,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赢得社会各界广泛理解与支持。
要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将普通高中学校统筹安排教学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和学校工作考核指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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