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基二【2015】10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5-05-24
发布日期:2015-06-10
索引号:110003/ZK-2015-000131
内容概述: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
京教基二〔2015〕10号
各区县教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基础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教委2015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教育装备伴随广大师生学习成长,直接作用于教育教学过程,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物质基础。目前,教育装备工作已经发展成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配备与应用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工作。做好教育装备工作,对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基础教育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教育装备提出了更高要求,家长和社会对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越来越关注。
从总体上看,我市基础教育装备管理还不能很好适应这些要求,主要表现在:第一,教育装备的安全与质量水平有待提高;第二,教育装备“重建配、轻管用”的现象较为突出;第三,教育装备的教育教学适用性有待增强;第四,教育装备标准化工作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主要目标与工作原则
抓好安全与质量是做好教育装备工作的核心要求,要保证教育装备工作更加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加强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主要目标是:全面提升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水平,努力构建现代化的教育装备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教育装备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教育、质量至上、节能环保、保障安全。
三、推进措施与重点工作
各区县要切实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教育装备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教育装备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切实避免教育装备安全事故。加强教育装备建设、配置安全工作,推进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开展实验室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加强教育装备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实验室、实验仪器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制度,强化危险品监管。加强教育装备安全教育,特别关注实验室、体育设施、涉水涉电等方面,确保教师学生规范使用教育装备。要切实改善教室空气质量,多种举措加强通风换气,努力为孩子们提供空气清新的学习环境。
(二)加强教育装备质量管理
建立完善教育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形成市、区县、学校三级教育装备质量监测网络,推动解决社会关注的中小学学生用品安全、质量问题。加强与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探索建立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抽查监督机制,推动规范教育装备市场。面向教育装备采购、入校、使用全过程,开展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追踪监督,定期抽查在中小学配备量大、与学生安全健康高度相关的教育装备,并向全市通报结果。
(三)加强采购和验收环节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加强教育装备产品招标采购环节管理,充分做好采购前调研和技术参数论证,设置合理的评标标准,建立投标人带样品参加评审、中标样品封存等常态化制度。全面建立教育装备产品到货验收制度,加强入校环节管理,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产品,坚决不允许进入学校。对于在使用中发现存在安全和质量问题的教育装备,坚决对采购、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四)加强教育装备教育教学适用性评估
开展教育教学适用性评估,是推动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市、区县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要与教科研机构合作,探索成立教育装备协同创新研究机构,建立教育装备教育教学适用性评估机制(具体评估办法由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另行制定)。教育教学适用性评估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一方面全面评估教育装备产品的安全性能、节能环保、材料工艺、结构设计、教学效果等方面,定期公布评估结果,促进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各级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室)等专用设施改扩建的指导,参与设计施工和验收。
(五)加强图书馆建设
中小学图书馆建设,要以满足师生阅读需求,服务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为中心。要逐步建立市、区县、校三级图书准入机制和更新机制,优化藏书结构和质量。要提倡打破传统边界,多种形式促进图书资源有效流通,鼓励配置图书到学生身边,以学生有效阅读作为评价图书馆工作的主要标准。要加强阅读指导,促进学生阅读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学生母语素养。加强标准化建设,建成一批市级示范性中小学图书馆,推动图书馆成为学生阅读资源中心和活动成长中心。
(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
加强标准化建设是做好教育装备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区县教委、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贯彻实施标准作为教育装备工作重点。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要加强与质监部门合作,推动教育装备安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通用性、基础性产品标准建设,特别是完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标准,逐步形成涵盖建设、配置、管理、使用和评估等方面的标准化体系。
(七)建设专业化队伍
统筹学校、科研、社会力量,成立北京市教育装备专家指导委员会,为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加强教育装备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对实验员、图书馆员、资产管理员培训,鼓励教师自制创新教具,加强对教师实验教学技能培训,促进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
(八)推进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化
创新管理手段,建立教育装备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动态信息评估等提供服务。区县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定期分级报送工作信息。建立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信息公开机制,发生教育装备安全质量事故或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要及时面向全市警示风险、防控隐患。加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掌握基础数据,完善教育装备过程化管理、动态化评估机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组织机构与保障机制
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坚持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市教委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区县教委成立相应教育装备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开展工作。
市教委统筹规划全市基础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做好规划实施;加强教育装备专业化队伍建设;联系质量监督、工商管理、检验检测和科研机构,开展质量抽查监督等工作;指导中小学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建设和管理;分析和通报全市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信息;联合教科研部门开展教育装备教育教学适用性评估;开展全市教育装备技术指导、培训及安全质量检查。
区县教委指导本区域教育装备业务部门,制定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学校开展相关工作;监控本区域教育装备工作信息并向市级教育装备部门报送;及时发现并解决教育装备产品安全质量隐患。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区县教育装备管理部门指导下,建立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评估排查机制,定期自查自纠安全与质量隐患。要大力培训师生安全、规范使用教育装备,加强实验教学,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
市、区县、学校要本着对广大教师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转变工作理念,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工作体系,将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意见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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