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策【2019】6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6-06

发布日期:2019-06-14

索引号:110003/ZK-2019-000207

内容概述:开展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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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策〔2019〕6号

各区教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启动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区教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推选工作室实践导师小学、中学教师各1名,成员若干(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并填写《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实践导师/成员)申报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18日前,统一发至jw_fzxc@126.com(邮件名称请按“XX区+中学/小学+导师/成员”标注)。

  6月底至7月初,市教委将组织现场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北京市教委政务网北京教育普法专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成员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表

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

  • 相关解读:《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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