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0-09-28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分享:
  • 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     一、背景

      2019年9月24日,北京市教委正式批复在北京开放大学设立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标志着北京市学分银行建设进入实质快速发展阶段。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北京开放大学设立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的批复》中明确了北京市学分银行建设的目标、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等,并要求管理中心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提升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服务学习型城市、服务于北京发展的能力。

      《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落实《批复》相关要求和任务,保障学分银行规范管理、快速发展,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指导性文件。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认证平台。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衔接的机制。

      (三)《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

      (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提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

      (五)《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创新学习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机制,构建市民终身学习“立交桥”。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市民终身学习卡”等终身学习制度。

      (六)《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学分银行建设工程”: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的通道。实现个人学习信息存储、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与转换,激励市民终身学习,建立市民终身学习账户和管理系统。

      三、意义重大

      《办法》的制定对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之都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为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为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提升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服务于学习型城市,服务于北京发展的能力。

      四、问题导向

      学分银行建设是一项严肃、系统的工程,特别是对学分的认定与转换,更是涉及全市学习者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的大问题。通过成立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学分银行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学分银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并监督学分银行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为学分银行的建设运行保驾护航;通过建立学分银行服务体系,能够调动各区以及各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和有关单位的积极性,为全市学习者开展学习成果存储、认定与转换服务;通过颁布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能够明确学分银行的功能定位,促进学分银行科学、规范、持续地运行。

      五、内容举措

      《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由总则、功能定位、组织架构、管理运行、经费保障和附则六章20条组成。《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北京市民终身学习为目的,明确了学分银行的功能定位,建立了学分银行的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提出了试点先行的工作步骤,完善了学分银行的运行机制,提升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服务于学习型城市,服务于北京发展的能力。

      (一)明确学分银行功能定位

      北京市学分银行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指导,秉持公益性原则,依托北京开放大学设立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并组织开展工作。学分银行承担机构账户和个人学习账户的建立与管理。与机构用户共同制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实施有关学习成果的转换。为个人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积累、转换以及终身学习档案的建立、学习信息记录和学习信誉查询、学习成果的证明提供相关服务。

      (二)建立学分银行组织架构

      学分银行设立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以及管理中心、管理分中心和联盟成员单位,分别对学分银行建设发挥决策、咨询、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特别是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开放大学以及北京市成教学会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对学分银行的建设保驾护航。

      (三)建立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市中心、分中心、联盟成员单位构成北京市学分银行“条块结合”的二级服务体系。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按照北京市行政区域设置,原则上依托开放大学分校设立。学分银行联盟成员单位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院校、行业企业和有关单位组成。

      (四)拟选首批学分银行试点单位

      把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作为学分银行建设试点先行的重点领域,第一批试点范围先在开放大学及分校,中、高等职业院校和独立设置成人院校开展,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学分银行建设的要求逐步推进。

      (五)完善学分银行运行保障机制

      学分银行实行系统管理、扁平化运作。各级组织应遵守规章制度,坚持质量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实做细工作。市中心对分中心和成员单位开展检查、评估与考核。学分银行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项经费,按照原经费渠道分别保障。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