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日期:2021-03-03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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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办公室等24个内设机构。

  2.所属预算单位

  2021年预算中包括市教委机关行政1个、事业单位54个。事业单位包括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等25所市属高等院校,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等5所中等专业学校,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等24个直属单位。

  (二)部门职责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归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领导。

  市教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教育系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深化推进市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举办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和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市属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管理学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协调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学校。

  6.拟订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学校的设置和办学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学校的教材,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

  7.研究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拟订本市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地区中等以上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工作。

  8.参与拟订北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指导北京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征兵工作。

  9.管理、指导本市基础教育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规划、指导北京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北京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项目。指导北京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指导和保障工作。

  1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实施督导检查。

  12.负责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区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指导区及市属有关单位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发布督导报告。

  13.负责协调、指导本市教育系统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主管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统筹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基础教育教师师德师风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教育类社会团体。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经费及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管理市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协调高教园区建设工作。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及调整教育收费政策及标准。

  15.规划、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和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各区及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6.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国际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相关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教育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核、审批和相关管理工作,驻华使馆人员子女学校注册及日常管理。负责教育类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设立审核和监督指导。负责在京举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审核和监管。负责师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的受理。

  17.规划、指导本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8.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以市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内实际人数209人,事业编制内实际人数31563人,离休564人,退休24987人,学生人数365217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中等教育学生等)。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938402.64万元,比2020年2877094.44万元增加61308.2万元,增长2.13%。其中:

  财政拨款1971052.46万元,比2020年1961347.22万元增加9705.24万元,主要是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92196.96万元,比2020年248907.09万元减少56710.13万元。

  其他资金775153.22万元,比2020年666840.13万元增加108313.09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包括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2292473.0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8.02%,比2020年2233539.35万元增加58933.67万元,增长2.64%,主要是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605142.62万元,比2020年597065.11万元增加8077.51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40787万元,比2020年减少5702.98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按照支出内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资助、北京市与中央共建、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向基础教育倾斜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31.0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955.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1773.9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257.2万元减少483.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北京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压缩出国(境)团组;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进行校际间交流和学术交流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34.4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36.91万元减少2.4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北京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要求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术交流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32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233.74万元,比2020预算数448.11万元减少2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完成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更新环保不达标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088.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66.7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23.7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2.64万元,其他195.78万元。比2020预算数1344.19万元减少25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管理,运行费用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324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767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608.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961.2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1780.8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北京市教委机关财务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服务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9.8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除涉密项目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89个,占预算项目68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29255.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共有车辆817台,22105.8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704台(套),419568.7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27台(套)、59233.04万元。

  (八)高精尖学科和一流专业项目情况说明

  1.立项依据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精神,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发〔2018〕12号)提出的“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的工作部署,市教委开展了面向在京高校的99个高精尖学科和100个一流专业建设,通过支持一批优势学科、提升一批特色学科、建设一批新兴交叉学科、繁荣一批人文社会学科,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提升;引导中央在京高校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专业建设,推动市属高校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优势特色,建成一批强势专业、行业急需专业、新兴交叉复合专业。

  2.绩效目标

  通过高精尖学科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加强合作共建,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加强学科间交叉、渗透、融合,不断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开展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打造学术研究高地、技术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提升北京高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持续为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通过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助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十大高精尖产业建设。同时,发挥入选专业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北京地区高校相同相近专业发展,形成高校专业合作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北京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3.预算安排

  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8〕2201号),按照总额保障、按需申报的原则,对项目资金安排滚动管理,2021年预算安排36505万元,其中高精尖学科建设21356.8万元,一流专业15148.2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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