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编制2012年度市教委直属系统部门决算的通知

日期:2013-01-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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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财〔2012〕34号

  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2年度北京市部门决算的通知》(京财国库〔2012〕2790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将2012年度市教委直属系统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直属单位,要继续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2012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决算工作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决算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制定周密细致的决算工作方案;配备责任心强、工作得力的人员;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决算编审工作。

  (二)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年终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及财务制度和管理的要求,根据《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做好日常财务核算与管理,凡属年内会计核算事项一定要在年内处理完成。要切实做好年终收支和往来款项的清理结算和对账,加强财务与资产数据对账,切实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不得瞒报、漏报和虚列支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强决算汇审,夯实决算编审工作基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填报数据,并根据市教委2012年决算汇审流程和审核内容审核单位决算。及时做好网上报送决算数据、决算报表的预审、集中会审,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切实提高决算数据编制质量。

  (四)加强决算公开基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部门决算公开。

  (五)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利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决算分析报告和决算分析附表,做好决算工作总结,加强决算分析利用,注重将决算分析与财政财务管理工作重点、难点、热点相结合,重点对预算收支特点、依法增长支出、结转结余资金变动情况、“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支出等重点内容进行分析,促进财务管理,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环节相互衔接,全面客观反映支出预算管理绩效。

  二、2012年度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

  (一)与财政有预算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各单位所属的未纳入部门预算批复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需编制本套决算,由各单位审核盖章后单独报送市教委备案(含报表和电子数据),不再汇入单位部门决算汇总报表中,不再纳入部门决算批复范围。

  三、2012年度部门决算填报的要求

  (一)凡纳入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都应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报表,并按照预算管理级次或财务管理关系,逐级汇总,建立清晰、规范的决算数据树形结构。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库〔2012〕160号)要求,201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应填列到最底级科目。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1表)、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2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补充资料表(京财预补02表)等报表需填列到具体项目。

  (三)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数据应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数据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应调整,因故确需要调整的,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依据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调整;

  2.依据财政部门预算调整的批复文件进行调整;

  3.没有文件依据,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需就调整原因、调整内容、调整依据等附书面说明,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2012年度部门决算报送时间

  (一)2013年1月5日到财务处领取2012年预算指标对账单。

  (二)为减少集中会审审核量,2012年实行资产提前预审。12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资产动态库数据的更新,2013年1月9日前完成《资产情况表补充表》(财决附03-1、2、3表)的汇总和审核,10-11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各单位负责资产的人员带《决算报表封面表》、《资产情况表补充表》(财决附03-1、2、3表)到北京奥运大厦301会议室参加会审。

  (三)各单位于2013年1月13日前完成部门决算汇总,  14-15日(9:00至17:00)各单位带决算报表、报表填报说明及离线下载软件,到北京奥运大厦301会议室参加决算集中会审,决算报表数据于1月15日前将汇审合格后的决算数据网上上报。

  (四)高等学校2012年决算分析报告、分析附表于2013年2月20日前上报,其他部门随决算同时上报。

  (五)部门决算报表打印及装订。部门决算报表应分户填报,录入的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市级部门打印汇总报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打印到“项级科目”。

  201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报表、报表填报说明、部门决算分析报告(含工作总结)一式1份,并按照《北京市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编审工作规范(试行)》及《201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有关规定装订成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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