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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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机关管理年”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加强,政府职能履行更加规范,为首都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召开全系统教育法治工作大会,明确教育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制发《2019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从立法、行政执法、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等几个方面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4月8日,市教委第13次主任办公会组织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市教委主任刘宇辉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处长参加了学习。中央党校政治与法律部教授、法理教研室副主任张立伟从新时代对法治提出的问题与挑战入手,深刻剖析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法治“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系统阐述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战略意义,并结合实际案例,强调依法行政必须注重程序正义及厉行法治在营商环境构建中的重要作用。刘宇辉主任要求结合讲座认真学习,要不断提高法治意识,特别是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履职成为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要守法律,重程序。认真落实2019年机关管理年相关要求,完善四个体系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守住合法合规底线;要重公平,讲正义。认真对待每一位群众的教育诉求,以深厚的教育情怀来回应群众对教育公平正义的期待,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2019年市教委机关共组织了5次会前学法,分别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大数据战略技术与实践”、“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专题进行了学习,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处长参加学习。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委副主任李奕参加案件庭审2次,详细了解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

举办干部“七五”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轮训班,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做专业讲解,培养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

推动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和《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2个地方性法规修订前期调研工作。将《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修法调研报为市级重点课题,市教委主任作为课题负责人,已召开开题会、专家座谈会和幼儿园园长代表座谈会,起草结题报告;召开专题会主动向市人大、市司法局汇报教育立法整体情况;与教育督导室专题研究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机制,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服务。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意见、北京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25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完成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涉及开放政策、涉及产权保护、涉及机构改革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了7项地方性法规,3项政府规章,64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349项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82件。完成教育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26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工作。重视教育标准化工作,认真梳理我委地方教育标准与标准类政策文件,充分发挥教育标准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明确立改废计划,加强教育标准化工作体系建设。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

为进一步厘清我委权力事项,根据《北京市市、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函〔2017〕12号)的要求,我委对教育系统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再次全面梳理。此次梳理按照国务院《政务服务事项国家基本目录》对我市目录进行调整,同时,在梳理编制市教委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市级统筹梳理区级和街乡级教育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同时,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持续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将国家目录、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整合,两次征求区教委的确认意见,形成新版权力清单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此次梳理调整后教育系统权力清单暨政务服务事项共92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

在进行清单梳理工作的同时,还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1、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办理事项;2、编制市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补充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4、开展中介服务事项集中动态调整,调整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5、梳理填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6、梳理市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7、完成教育证明及中介服务新一轮清理,除教育部规定的3项教育证明和8项中介服务以外,已全部清理完北京市级各种证明和中介服务。

(二)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高度重视教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以市教委主任刘宇辉同志为组长,各业务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以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部署反馈微信群,针对市政府安排布置工作快速反应、快速推进。以法治为统领,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新增幼儿学位3万余个;积极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保障在京学生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教育,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已达到52%以上,初中、小学就近入学比例均达到99%以上。同时,充分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将海聚工程专家子女入学服务工作作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保障,2019年服务28位专家子女入学;大力发展适应北京经济社会需求的职业教育,稳步推进特色高水平项目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四个一”工程,新增互联网金融、老年服务与管理、移动商务、机器人技术与应用等70余个专业,面向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来京从业人员、社区居民等开展职业培训39万人次,为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150名医学大专生,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职业人才需要;大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全面开展北京高校“双一流”建设,22个高精尖创新中心已经汇聚起4000人的科研队伍。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赛事与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联动机制,目前“一街三园多点”总面积达50000余平米,在园团队642支,孵化大学生创业者约6000人。新建5个北京高校大学生共享实习实践基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7万多项;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北京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和支持民办高校打造优质品牌。大力营造重点区域国际化教育环境,在“三城一区”和海淀、朝阳等重点区域新建一批国际学校,放开外国学生在北京市公办中小学上学限制,为国际人才、外商和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提供良好环境。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打出治理组合拳

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作为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关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市属高校章程实施情况检查调研,先后分三批,历时1个月,完成对38所高校入校执法检查。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成为依法治校新的抓手。着眼治理“校闹”行为,维护学校秩序,为校园安全托底,研制《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注重抓住“关键少数”推进依法治校,持续开展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校专题培训,完成了三年轮训一遍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长的任务。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建立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机制,认真分析梳理近三年检察机关办理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案件情况,建立黑名单,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

五、着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推行“三项制度”

(一)实行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压实执法责任。

每月通报机关各处室、各区教委执法检查、处罚情况,对执法检查开展不力的处室和区教委进行约谈,对好的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层层压实执法责任,有效净化教育环境,努力改进全市教育系统执法偏弱的现状。实现全年执法检查19748件,比上一年度增长了近一倍,处罚案件总数量49件,比上一年度增长了一倍多,并在全国教育执法工作会上交流经验。编制《教育系统行政处罚工作手册》,加大对各区、各处指导力度。将“依法行政”纳入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综合督导,制定10个方面内容的检查清单,对8个区进行督政。

(二)推动教育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文件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市教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梳理调整行政检查事项,确定随机抽查对象清单。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试点探索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相关业务处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并建立留痕机制,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结合我委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实施综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利用北京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对行政检查事项进行监控。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培训会,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针对性培训,明确随机抽查的概念和要求,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与工作能力。同时,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情况运行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通过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在市教委网站专门设立“行政许可、备案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栏,下设“计划公告”“标准清单”“结果公告”“处罚公告”“许可公告”等分栏,将之前分散在各栏目中的信息进行整合,方便查阅。

(三)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3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组织两期针对全体机关干部和区教委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并组织办公会前学法,将“三项制度”的学习培训做实。在市教委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教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行政处罚听证标准等信息。

(四)积极推进教育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探索建立市教育执法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调研上海、山东等省市教育执法体制改革情况,制定北京市教育执法中心建设方案和任务清单。推广海淀区教委设立教育环境综合治理中心的做法,指导各区强化专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我市已有3个区成立专门教育行政执法部门,组建100名学前教育辅助执法队伍,试点推进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实施行政执法。

六、做好案件办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按照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程序规定,加大对高校、区教委管理工作中不当行为的纠正力度。对近五年典型案件进行了梳理。针对案件办理中反映出来的高校管理中的问题,制发改进工作建议书,编辑高等学校教师、学生处理工作手册,指导高校从源头上减少案件量。年初以来,共办理各类行政案件37件,其中,学生申诉案件7件、考试复核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6件,被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21件,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七、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干部师生法治素养

举办第三届全市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基本能力培训展评,来自全市道德与法治、语文、英语、数学等多学科近1000名教师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小卫士、宪法微视频、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宪法演讲等多种教育活动在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联合市司法局,在新学期第一个升旗日,举办2019年秋季开学第一课“守护国旗 唱响国歌 致敬国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启动第七届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向市司法局推荐《开学第一课》《法在我心中》等55部优秀作品。制发《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践导师、成员遴选,启动北京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创新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形式,开发法治培训微信小程序。

八、加强教育法治研究

加强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出台《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依托基地加强教育政策法治研究,编制5期《教育决策参考》;开展“校闹”问题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5个典型案例报教育部;开展教师教育惩戒权专题研究,形成《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定》(草稿)和调研报告;对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新版《教育法律读本》;启动地方性法规规章适应性研究,与现行政策进行逐条对照梳理,为今后修法奠定基础。

九、2020年工作思路

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推进依法治教,为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政务服务事项完善进度,制定服务流程,细化条件标准和程序,梳理编制业务手册,完善管理制度,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造成的行政职权事项增加、取消、下放、变更等实际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市委编办提出调整权力清单的申请。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充分发挥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作用,加大北京地方教育法治研究、推进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实施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四)加强行政执法。

适应教育管理需要,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教育行政执法的专业化水平。

(五)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自觉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务信息统一集中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和完善门户网站政务信息。

(六)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教能力。

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普法规划,系统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相关要求 ,进行全员法治培训。结合实际工作,培育干部教师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教能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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