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0〕344号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研修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办学地址变更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座西9层。
你校要按照办学标准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严格管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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