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公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爱迪学校继续举办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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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20〕233号

北京爱迪学校:

  你校《北京爱迪学校关于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书延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继续举办。

  二、该机构为中等学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20年招生1届,每年招生33人,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中考报考资格的考生并纳入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机构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路7号,机构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后可发给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澳洲国际高中毕业证书。

  三、该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中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必须按照教育部及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在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领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和教材。该机构学生应按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不能实施科目代替。

  四、该机构的课程、教材清单及说明,学籍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财务会计报告应报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备案,接受区教委的属地管理。

  五、每年3月底前,请通过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向我委提交年度办学报告,内容包括招收学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六、机构学费收费标准按该机构办学成本确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示。

  七、机构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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