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公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服装学院教育基金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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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9〕510号

北京服装学院: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北京服装学院教育基金会的》收悉。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对你们拟成立北京服装学院教育基金会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北京服装学院教育基金会进行基金会登记,业务范围为:(一)接受捐赠,多方筹集资金;(二)支持北京服装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项目;(三)支持北京服装学院教学与科研设施的改善;(四)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奖励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六)资助有益于北京服装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各项活动;(七)资助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所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八)资助北京服装学院与国内外大学、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间的公益性合作项目和学术交流;(九)接受政府或其他团体的委托,承办课题研究、培训及其他专项活动;(十)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资助项目;(十一)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项目。(以上相关登记事项须经市民政局审核同意)。

  我委同意作为北京服装学院教育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接到批复后30日内到北京市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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