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公告】2020年对中外合作办学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0-04-27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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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jw2020001)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北京市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中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京-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63个,按照20%比率抽取。

三、检查事项

北京市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中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京-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办学情况检查

四、检查内容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招生简章、招生广告;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学生管理制度;

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外教管理制度;

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应急处置预案;

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定公示情况;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毕业生去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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