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2005年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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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财〔2006〕1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根据  “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05年北京市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拨款

  2005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执行数为1914117万元,比2004年的1572679万元增长21.71%;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按可比口径计算(按财政部2004统一的财政经常性收入计算)2005年为9621132万元,比2004年的8306565万元增长15.83%;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5.88个百分点。

  二、生均教育事业费执行情况

  (一)普通高校: 2005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17036.50元,比2004年的15809.95元增加1226.55元,增长7.76%;

  (二)职业高中:2005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5338.43元,比2004年的4872.60元增加465.83元,增长9.56%;

  (三)普通高中:2005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6587.17元,比2004年的5858.71元增加728.46元,增长12.43%;

  (四)初中:2005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5515.76元,比2004年的4598.85元增加916.91元,增长19.94%;

  (五)小学:2005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4619.52元,比2004年的4163.26元增加456.26元,增长10.96%。

  三、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一)普通高校:2005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0688.17元,比2004年的10216.89元增加471.28元,增长4.61%;

  (二)职业高中:2005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1444.79元,比2004年的1116.85元增加327.94元,增长29.36%;

  (三)普通高中:2005年生均公用经费为2372.61元,比2004年的1769.75元增加602.86元,增长34.06%;

  (四)初中:2005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794.44元,比2004年的1356.36元增加438.08元,增长32.30%;

  (五)小学:2005年生均公用经费为1235.38元,比2004年的984.52元增加250.86元,增长25.48%。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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