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2013年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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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财〔201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根据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2013年北京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执行总体情况

  2013年,本市地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894.19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9500.6亿元的4.59%,比上年增长0.36个百分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新口径,本市地方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拨款、基建拨款、教育费附加)699.1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5%。财政部于2004年1月印发了《关于统一界定地方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做出了界定,按此口径调整2013年财政经常性收入2978.46亿元,比上年增长6.61%,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7.64个百分点。

  2013年公共财政支出4173.66亿元,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6.75%,比上年增长0.15个百分点。

  二、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一)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1727.88元,比上年的20407.62元增长6.47%。

  (二)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32544.37元,比上年的28822.01元增长12.91%。

  (三)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36763.03元,比上年的31883.79元增长15.30%。

  (四)职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0211.24元,比上年的18981.26元增长6.48%。

  (五)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47629.14元,比上年的47623.53元增长0.01%。

  (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3635.72元,比上年的21700.90元增长8.92 %。

  三、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一)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9938.97元,比上年的8731.79元增长13.83%。

  (二)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3747.01元,比上年的11268.46元增长22%。

  (三)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6644.28元,比上年的13660.11元增长21.85%。

  (四)职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6498.51元,比上年的6247.56元增长4.02%。

  (五)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27058.65元,比上年的26618.30元增长1.65%。

  (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11108.66元,比上年的9149.75元增长21.41%。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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