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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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北京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9月6日至7日组织对延庆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依据督导评估组意见,拟认定通过。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形式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10-66075397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048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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