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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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20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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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地点及报到要求

  面试地点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地铁和平门站A1出口向西200米。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报到,7:20可进入市教委;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3:00前报到,12:20可进入市教委。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报到人员即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北京市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线上资格复审时,考生均已对当时无法提供的材料作出书面承诺。受疫情影响,现将基本条件所需材料和其他资格条件所需材料提交的方式和日期调整如下:

  1.基本条件证明材料的报送方式和时间不变,仍为线上报送,工作要求和邮箱地址无变化,截止时间为6月4日18:00前。

  2.其他资格条件所需材料和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送方式调整为线上报送和现场递交,线上报送截止时间为体检前1天晚18:00,现场递交时间为体检当天。

  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请参阅《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1月23日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三)考生报到时请携带:

  1.报名表(网上打印)。

  2.成绩通知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符合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未办理请阅读注意事项第二项)。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7.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已准备好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

  (四)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w.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五)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10-55563465。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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