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即日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工作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了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北京市教委决定调整北京市2017年春季第二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具体如下:
一、网报时间
6月13日—19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二、现场受理时间
6月15日—26日(周四至周一,期间周六休息,周日正常办公)每天9:00—17:00(中午12:00—13:30休息)。
三、受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四、其他注意事项
2.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3或A4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下载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3.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受理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5.其它说明:受理补办、换发、重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无需预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