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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来源:市教委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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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语〔2021〕7号    

  各区教委、语委、区委宣传部、民族宗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广电中心)、驻军部队各大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1〕1号,见附件)精神,今年9月12日至18日为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本届推普周活动要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的宣传主题,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决策部署,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二、创新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对口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支援、语言文字干部能力培训、中小学生语言能力提升、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首都师生迎冬奥  规范文字啄木鸟行动”、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等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组织开展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发挥语言文字的浸润、助力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郊区推普工作力度,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推普工作,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提升推普精准度与实效性,使推普活动常态化。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同时注重丰富形式,创新载体,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推进我市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树立良好首都形象,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召开营造良好语言文字环境。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三、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使广大群众通过活动增强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各高校推普周活动由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各高校推普周活动方案于8月20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四、做好总结

  市语委决定9月18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请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结合本区、本单位的疫情防控情况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行设计制作宣传品。市语委将制作本届推普周主题宣传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手册及常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读本,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总结并于9月30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杜琪方

  联系电话:51994978;传真:66074286

  电子邮箱:jw_yywz@jw.beijing.gov.cn

  地 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邮编100031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1〕1号).doc

  市 教 委 市 语 委     市委宣传部

  市民族宗教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电局 卫戍区政治工作部   团 市 委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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