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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公示

时间:2020-07-20         来源:北京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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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委在2018年10月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语〔2018〕3号),教育部语用司2020年5月下发了《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8号)。根据文件精神,截止6月30日,我市共有21个单位申请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我们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推荐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推荐以下单位参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华文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中心小学。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7月20日起,至7月24日止。公示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处,邮编:100031

电话:01051994715   传真:01066074286

邮箱:jw_yywz@jw.beijing.gov.cn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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