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委在2018年10月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语〔2018〕3号),教育部语用司2019年3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9〕19号)号。根据文件精神,截止5月24日,我市共有17个单位申请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我们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推荐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推荐以下单位参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东城区)、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8月19日起,至8月23日止。公示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处,邮编:100031
电话:01051994960
传真:01066074286
邮箱:jw_yywz@jw.beijing.gov.cn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