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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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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学位办〔2022〕号

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修订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北京地区2022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及要求

  1.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重点鼓励和支持增列服务国家和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发展相关的重点领域、亟需或空白领域的学位授权点。

  2.调整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均须符合《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要求》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要求。具体如下:

  (1)已通过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且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

  (2)新增学位授权点只在具有相应学位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不包括已转制为企业的学位授予单位;

  (3)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试点单位,不能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4)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其学位授权点调整全部纳入自审工作;

  (5)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布点已满足招生需求的学位授权点将不予支持。

  二、报送材料

  (一)材料报送

  1.《XX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细则》一式1份,并提供Word版和盖章PDF版;

  2.《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附件1)、《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并提交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

  3.申报新增各类学位授权点的《简况表》(附件3),一式8份,并提供Word版和盖章PDF版。

  相关附件可从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网址:http://jw.beijing.gov.cn/kyc/)“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注意事项

  所交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名称-代码及单位名称-代码及学科名称”,如“申请学硕简况表-10002中国人民大学-1305设计学”,电子邮件标题命名规则为“单位名称+动态调整”。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三、工作要求

  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程序,并将实施细则报市学位委员会备案。拟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要符合本单位学科发展长远规划,科学论证、确保质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晖  联系电话:51994807

  联系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20室

  电子邮箱:bjsxwb01@163.com

  附件:1.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2.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

  3-1.调整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3-2.调整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3-3.调整申报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下载: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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