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京学位办〔2022〕号
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修订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北京地区2022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及要求
1.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重点鼓励和支持增列服务国家和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发展相关的重点领域、亟需或空白领域的学位授权点。
2.调整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均须符合《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要求》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要求。具体如下:
(1)已通过专项合格评估(含限期整改后复评),且被评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
(2)新增学位授权点只在具有相应学位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不包括已转制为企业的学位授予单位;
(3)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试点单位,不能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4)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其学位授权点调整全部纳入自审工作;
(5)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布点已满足招生需求的学位授权点将不予支持。
二、报送材料
(一)材料报送
1.《XX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细则》一式1份,并提供Word版和盖章PDF版;
2.《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附件1)、《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并提交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
3.申报新增各类学位授权点的《简况表》(附件3),一式8份,并提供Word版和盖章PDF版。
相关附件可从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网址:http://jw.beijing.gov.cn/kyc/)“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注意事项
所交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名称-代码及单位名称-代码及学科名称”,如“申请学硕简况表-10002中国人民大学-1305设计学”,电子邮件标题命名规则为“单位名称+动态调整”。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三、工作要求
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程序,并将实施细则报市学位委员会备案。拟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要符合本单位学科发展长远规划,科学论证、确保质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晖 联系电话:51994807
联系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20室
电子邮箱:bjsxwb01@163.com
附件:1.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2.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
3-1.调整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3-2.调整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3-3.调整申报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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