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科研计划项目结项与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来源: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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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属高校科技(社科)处: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按时完成,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京教研〔2017〕9号)要求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的规定,市教委将对科研计划超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度以来,市教委批准立项的所有应结未结、申请结项未通过、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变更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二、结项安排
1.请于2019年7月1日前提交《总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2.项目结项采取网上受理。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的“项目结项”填写《总结报告书》和上传项目成果的电子版。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人员负责上传《总结报告书》中的盖章页和专家意见表。
3.科研计划一般项目不再报送纸质材料,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纸质材料存档。
4.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结项在网上填报信息的同时,需报送纸质材料,主要包括:《总结报告书》2份、项目成果(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1份和专家评审意见1份。
三、工作要求
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好此次项目清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科研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市教委将开展科研信用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被记入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记录将作为市教委科研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学校的项目项目管理情况将作为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本通知和有关总结报告书(格式)可登陆北京市教委科研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kyc/)查阅。本次超期未完成项目清单、项目结项使用手册等材料可登录登陆市教委科研管理系统查询。
联系人:高飞(科技),联系电话:51994792
张豫(社科),联系电话:51994793
技术联系电话:400-800-1636。
市教委科研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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