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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0 来源: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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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9〕52号

各有关市属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要求,现将北京市属高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及数额

  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限额以纸质版通知为准。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556074。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学校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市教委提交。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各学校请于2019年3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3月25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各学校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各学校需上传完毕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线审核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和其他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进行报送。

  (五)各学校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必须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学校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

  (一)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请于3月28日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

  市教委617会议室(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和《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工作文件请登录申报系统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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