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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设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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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研〔2019〕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鼓励和引导北京高校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根据《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决定在北京高校建设一批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人文中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充分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大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提供学理支撑,为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建设目标

  鼓励和引导高校以人文中心为依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融通资源,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提升学术原创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术理论中国化,将科研与教学紧密结合,将创新和服务有机统一,打造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高地、创新人才培养培育高地和服务创新高地。

  三、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统筹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强整体顶层设计,统筹学科方向布局,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强化储备性、基础性研究,鼓励和引导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各领域。

  二是坚持机制创新、动态调整。尊重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探索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的新型科研组织方式,完善评估评价机制,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强化目标考核和动态调整。

  三是坚持分类管理、分类支持。按照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强化分类管理,对学理性研究、政策性研究、科普性研究进行区别化管理,为人文中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创新,允许失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人文中心建设实际需求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类支持。

  四、建设任务

  按照“高端、聚合、原创、引领”的理念,突出学术特色、提升人才培养优势、打造服务创新品牌,着力推进以下方面建设:

  (一)加强基础研究,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重大议题的前瞻性与战略性研究、原创性理论研究,鼓励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研究,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指导新事件,以原创涵育学术,深化学术积累,提高学术品质,回答新时代提出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着力推出集大成的引领性原创成果,为加快构建既体现时代精神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学术思想体系做出北京贡献。

  (二)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社会服务效能

  发挥高校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围绕重大现实问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汇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新兴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大力推进学术与实践、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发挥资政育人作用,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政策建议,为知识积累和思想创新提供学术支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工作,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创新科教融合育人育才机制,培养优势学术梯队人才队伍

  充分发挥以文育人载体的作用,完善科教融合的育人育才机制,发现和培育品德高尚、视野宽广、基础研究有突破的、专注的学者,成就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人才和研究团队。完善学生依托任务和项目开展毕业论文研究机制,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学术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文化成果,推动形成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使其成为全国相同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四)弘扬人文精神与学术品格,打造高端人文论坛品牌

  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支持学术带头人自主聚人才建团队,培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北京学派”。按照平等、开放、包容、互鉴的理念,设立北京人文论坛,集聚智慧,启迪思想,促进学科交叉与学术创新,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提炼标识性概念,营造优良学术交流环境,回应时代要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阐释新时代新思想,研究应对新机遇新挑战,打造人文对话特色品牌,提升北京人文的国际影响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人文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人文中心建设发展进行宏观指导。成立北京人文论坛理事会和组织委员会,分别对论坛的举办进行指导和组织实施。

  (二)强化主体责任

  依托高校作为人文中心的建设主体,应设立人文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人文中心应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实施路径和运行机制。

  (三)加强管理创新

  秉持服务发展理念,创新科研管理,制定《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明确立项、运行、管理、经费、考核与评估等相关规定与要求。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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