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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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策〔2023〕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对教育普法的重要支撑作用,市教委决定在全市大中小学师生中开展第十届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精彩人生 以法为基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1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

  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征集活动设立办公室和活动部。办公室设在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部设在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负责推荐作品的收集、汇总、整理等相关事宜。

  四、参与人员范围

  全市所有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两委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师生均可参加。

  五、活动安排

  (一)作品要求

  1.结合时代特色,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社会热点与信息传播特色,紧扣法治教育主题,具有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构思新颖等特点,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

  2.弘扬宪法精神,根植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理解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在创作活动中学习感受宪法力量,领悟宪法精神,体会宪法权威,了解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职责和义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通过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创作贴近生活的法治作品,鼓励通过沉浸式、体验式的创作学习理解宪法与法律,传播法治理念。

  3.创编艺术佳作,彰显法治精神。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有机统一,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展现法治文化,讲述法治知识,实现用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熏陶人、影响人。广泛利用家校协同教育,充分发挥教学资源、法治资源、艺术创作资源各项优势,编创具有较强专业性、观赏性的优秀法治作品,培育打造法治教育文化精品,展示新时代法治教育建设新风貌。

  (二)作品分类和形式

  作品按作者主体分为高校学生作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作品和教师(干部)作品3类。作品形式包括文字作品、视频作品、美术作品3种。

  1.文字作品。以“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为主题,文体不限,包括记叙文、议论文、小说、散文等等,文章不少于600字,诗歌总行数不超过30行。突显法治精神,文笔流畅生动。

  2.视频作品。视频作品可1人或学校等集体创作,原则上集体创作的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

  (1)微视频:包括微电影、微动漫、公益广告、快闪、讲述、工作展示等形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益广告等宣传片时长不超过1分钟。

  (2)文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歌曲、舞蹈、曲艺、戏曲、童谣、舞台剧等原创法治文艺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提交作品画面、声音清晰,画面比例为16∶9,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可上传非高清文件,高清无压缩版自行保留,用于获奖后展示播出。

  3.手工与美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海报、书法、绘画、手抄报、板报、图配文、泥塑、剪纸、篆刻等平面或手工实物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可多角度上传作品的结构、造型、细节图片。作品应为个人独立创作。请先自行保留作品原件或设计源文件,用于获奖后展示。

  (三)作品提交

  作品提交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与个人提交两种。

  1.单位推荐

  各区、各高校、各单位在认真初评筛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优秀作品。各区(高校、相关单位)报送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15件,其中视频作品推荐6—8件。各区、各高校将推荐作品按照作品类型进行归类整理后打包统一报送,单独报送的作品概不受理,参加单位统一推荐的作品无须再进行个人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23日前将《第十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1)发至邮箱。

  各单位请于6月28日前将所有推荐作品电子文件按作品分类形式整理打包,将《第十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word版文件及盖章扫描件和第十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3)盖章扫描件与推荐作品电子文件一并存储至U盘中,标注单位信息后统一邮寄至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18号南楼414。

  2.个人提交

  全市大中小学在校师生于3月30日至6月28日期间,关注并登录丘瑞斯微信公众号,点击“当前活动”,选择“第十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专区,登录报名,上传作品,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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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瑞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作品评选

  作品征集活动按初评、复评、终评等三个环节组织作品评选。各区各校各单位要把好政治关、质量关,认真履行初评工作职能;个人提交作品经组委会初评后,择优入围复评环节。单位推荐及个人提交的优秀作品,活动组委会将召集相关专家、北京教育系统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开展复评、终评。

  中小学(幼儿园)组和高校组学生作品按文字作品、视频作品、美术作品分类评奖,教师(干部)作品组不分类评奖。特别优秀作品有机会参评作品单项奖。获得一等奖或作品单项奖的学生作品,其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按照教育部及市司法局相关活动安排,鼓励各单位、师生尽早积极创作报送作品。组委会将于9月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及全市相关活动评奖。

  2.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件学生作品可以填报一名指导教师,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可不填写指导教师。

  3.参加活动作品须原创,且未在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开发表。主创人员应为在校师生和教育系统干部。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一经确认,取消该作品及报送单位参评资格,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4.活动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任何外部链接等内容。

  5.活动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改编、再创作、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所有提交作品恕不退还。

  6.参加活动作品须注意题目规范,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等题目。注意控制题目字数,建议突出作品主题,避免以“宪法作品”“法治作品”等词语为题目。

  7.个人提交作品时须仔细填写作品信息,作品评奖以提交作品的创作人员姓名为依据,个人作品仅可填写一位作者,集体创作的作品最多填写5位作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各校要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作品质量关,做到合法合规、内容严谨、立意创新。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加强宣传,把此次活动作为2023年度深化师生法治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内容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市教委将把各单位参与完成此次活动情况,纳入2023年平安校园考核、依法治校创建等评定中。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以课后服务、综合社会实践为契机,依托学科教育教学与跨学科法治教育渗透,紧扣法治主题,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实践教育功效,挖掘实践育人的深度,增强法治教育活动的体验感,使学生“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切实加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将法治思维根植于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本届活动征集的优秀作品,市教委将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现场活动、《法治与校园》杂志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交流。各单位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教育时机,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展示本区本校优秀作品。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让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知识的熏陶,在实践中感受到法治力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3月11日

  (联系人:何震山,黄红新;联系电话:52597544、13401078321,52597562、15301161873,电子邮箱:fazhiweidianying@126.com)

第十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工作联系表

第十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版权承诺书

第十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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