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届北京市大中小学校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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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19〕125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
  为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作品创作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第七届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拓展法治教育内容,在学校中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构建法治文化、打造法治校园,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多样化水平整体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 
  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征集展映活动设立办公室和活动部。办公室设在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部设在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负责推荐作品的收集汇总整理等相关事宜。
  三、参与范围
  全市所有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师生均可参加。本届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师可指导学生参与活动,也可独立编创作品参与投稿。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具有思想性。作品创作要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可阐述法治社会公平与正义、权利与义务关系,倡导公序良俗,传递社会正能量;也可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的思想内涵,传播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
  2.聚焦宪法法律。作品要立足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展现青少年学生、教师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准确理解。突出宪法学习重点,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宣传和解读。鼓励师生挖掘学习生活、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涉法问题,聚焦改革开放、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社会涉法热点,还可围绕推进法治政府、社会管理、城市建设涉法难点等方面进行创编。
  3.具有艺术性。作品选题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合理、巧妙,人物塑造有血有肉,拍摄、剪辑方式新颖,作品富有感染力,做到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作品主题要积极向上、与时俱进,避免概念化、说教式表现手法,展现首都师生卓越的创造能力、审美能力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包括微视频、舞台表演、平面设计等三类。具体要求如下:
  1.微视频类:包括微电影、公益广告、动漫、工作纪实展示等形式。微电影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公益广告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动漫、纪实等其它形式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所有形式的作品格式为mp4,尺寸最低为1280*720,为确保后期展映质量,请保留高质量源片及相关素材。
  2.舞台表演类:包括话剧、相声、小品、戏曲、快板、大鼓、歌舞、诗朗诵等舞台表演形式。作品格式为mp4,尺寸最低为1280*720。
  3.平面设计类:包括海报、绘画、图配文、H5页面等平面作品。作品格式为JPG,标准为600dpi、500K以上。
  (三)作品提交
  1. 作品创编、拍摄、表演时的剧照、工作照片、导演演员照片及作品海报等相关素材,按JPG格式,600dpi、500K以上标准,随作品同时提交。
  2.微视频、舞台表演类作品片头须标注作品名称、报送学校及导演、编剧、演员等人员信息。平面设计类作品须以“作品名称+报送学校+作者姓名”作为文件名。
  3.提交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任何外部链接等与作品编创、展示无关的内容。
  (四)其他说明 
  1.作品须原创,主创人员应为本校在校师生。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一经确认,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该作品报送学校取消优秀组织奖参评资格,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2.提交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改编、再创作、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所有提交作品恕不退还。 
  五、征集及奖励
  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按高校、中小学两个组别分组评议。各组别在组内初评筛选基础上,最终确定推荐作品代表本单位参评。高校组每校报送推荐作品每类不超过10部;中小学组每区报送作品总数不限,其中推荐本辖区同一学校报送作品数量不得超过5个。
  主办方将邀请法学、教育、影视、美术等领域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议并确定奖项。高校、中小学组分设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数量视最终征集作品质量和总量确定。优秀作品将纳入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资料库,并在相关媒体、普法现场活动等平台展示。特别优秀的作品和突出宪法宣传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与全国及市司法局相关活动。
  六、报送要求 
  1.请各区教委、各高校于4月26日前将《第七届北京市大中小学校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活动回执》(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fazhiweidianying@126.com,以便工作跟进和联系沟通。
  2.请各区教委、各高校于9月20日前一并将盖章后的《推荐作品目录》(附件2)及每件作品《第七届北京市大中小学校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作品报名表》(附件3)各1份原件及电子版、2套作品光盘(含编创素材,光盘上请标明作品信息)寄送至活动部(地址:西城区白广路18号南楼414室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邮编:100053;联系人及电话:黄子珂52597561/13501222830、黄红新 52597562)。
  3.鼓励各单位尽早报送作品,7月20日前报送的作品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本年度全市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映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周密组织。法治素养是当代青少年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重要素养之一。各区教委、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悉心指导,把本次活动作为2019年度推进学校法治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内容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也将把各单位参与此次活动的情况,纳入“七五”普法检查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内容。 
  (二)突出重点,展示特色。加强宪法教育是深化法治教育的核心。各区教委、各高校在组织活动时,要关注挖掘宪法内容、原则与价值,组织引导师生把宪法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日常生活等结合起来开展创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校团委、学生会、艺术社团等力量,整合学校法治教育资源,引导师生充分运用新媒介、新技术、新手段,将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引入作品创作,力争创作和推荐展现学校法治教育水平和师生学法用法风貌的优秀作品。 
  (三)积极探索,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实践教育功效,在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将课上所学、课下所思的法律知识、法治原理,转化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德法兼修,学思并举,切实增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吸引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发挥网络新媒体普法优势,激发师生创新普法形式的活力,不断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各区教委、各高校组织开展活动工作情况、成效和做法请及时报送至活动办公室(邮箱:jypf@bjedu.gov.cn;联系人:朱迎;联系电话:51994853)。
  
  附件: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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