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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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策〔2018〕9号
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各直管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及北京市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求,现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不断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教育,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中的重大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争当“宪法小卫士”活动(2018年5月至6月)
  组织辖区各中小学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宪法活动专栏,观看百个青少年宪法课堂视频,参加线上宪法知识挑战,争当“宪法小卫士”并点亮“小火炬”。普法网将制作“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地图,对全国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及时展示。各区、各学校在开展争当“宪法小卫士”活动时,坚持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日常集中相结合,充分利用普法网相关宪法学习资源,在校园内张贴宪法挂图,设置宪法活动签名墙,组织学生学唱宪法歌曲,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热烈的宪法学习教育氛围。“宪法小卫士”点亮“小火炬”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二)征集优秀宪法教育课件(2018年5月至10月12日)
  为进一步丰富中小学宪法学习教育资源,拓展宪法教育新形式,提高教师开展宪法教育的积极性,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5月15日至10月12日面向广大教师、高校学生征集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宪法教育课件。征集活动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个组别。请各区、各高校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师生通过普法网自行上传提交作品,经过审核后,该课件将在普法网上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三)扎实办好“学宪法讲宪法”比赛(2018年5月至12月)
  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今年继续组织全市大中小学生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各高校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宪法知识的基础上,经层层遴选,分别推荐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各1名学生选手,参加全市宪法主题演讲、知识竞答、主题辩论现场比赛。市赛表现突出的学生将组成北京市代表队,参与11月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市级比赛具体安排与要求详见北京市教委政务网教育普法专栏(jw.beijing.gov.cn/jypu/)公布的实施细则。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2018年12月3日至12月8日)
  今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将组织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系列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意识。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宪法教育现场活动,交流宪法教育经验,展示宪法教育成果。各区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要求,通过现场或网络直播同步参与全国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宪法现场活动。积极发挥各高校法学教育优势资源,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组织法律沙龙、法治论坛、法治辩论、文艺展演等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宪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2018年5月至12月)
  为不断丰富宪法教育形式,探索贴近学生教育需求的宪法教育实践,真正实现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活动要求,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于今年5月至12月间,在各区、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中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该活动通过讲述类、公益广告类、工作展示类等形式微视频,记录学生学习诵读宪法教育成效,讲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展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展现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情况。届时,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将向全国普法办推荐20-30个优秀作品参与全国征集展映活动。征集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教委政务网教育普法专栏(jw.beijing.gov.cn/jypu/)公布的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组织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准确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宪法学习教育与党史国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机活力和辉煌成就、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理解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等,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活动要求,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宪法教育与公民教育相结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要把宪法教育作为本年度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也将把各区、各校参与此次活动的情况,纳入“七五”普法评估和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的重要内容。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区、各校要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重在普及,重在参与,组织吸引干部师生有效开展宪法学习,着力保证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要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增加宪法教育内容,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宪法体验。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司、共青团等部门合作,探索协力推进宪法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市委教工委、市教委要对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总结和报道,创新宣传形式,把握舆论导向,使宣传工作接地气、有温度。北京市教委政务网站开设“宪法教育”专题,全面展示宪法教育动态,推送各校有效做法,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阵地,宣传报道教育活动情况,展示教育成效。
  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将随时追踪各区、各校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情况。请各单位及时报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请于6月22日前,将宪法教育活动工作联系人、电话反馈至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联系方式:
  市教委 联系电话:51994853,66074829(传真)
  电子邮箱:jw_fgc@bjedu.gov.cn
  普法网:相关活动统筹  88819626
  用户支持      88819614
  新闻报送      8881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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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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