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民促法实施条例》 依法依规推进“双减”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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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7月6日,我委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第22次主任办公会会前作题为《坚持科学思维 健全制度规则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专题报告,解析《实施条例》。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刘宇辉主持学法,市教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处长共50余人参加了学习。

王大泉副司长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与基本情况、修订遵循的基本思路、理解和实施好条例的要点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解析。强调要联系民办教育发展的历程和规律,总结、分析民办教育管理的经验和问题,把握新阶段、适应新格局、贯彻新理念,提高思维能力,从坚持战略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六个思维方法维度出发,把握条例修改的精神和要求。

刘宇辉主任强调,贯彻实施好《实施条例》是当前治理民办教育、推进“双减”工作的重要任务。本次修定提出的新内容新规定和新制度较多,大家要以本次学习为起点,持续加强学习,仔细研读原文,将条例中的新变化、新要求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坚持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作为推进“双减”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保证“双减”工作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他还强调,近期国家修订颁布了《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大家要切实增强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推进依法治教、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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