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组织开展会前学法聚焦“重大行政决策”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分享:

为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要求,推进法治机关建设,5月10日市教委组织“会前学法”,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旭,利用“腾讯会议”平台,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及贯彻《条例》的相关建议。市教委主任刘宇辉主持并讲话,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处长参加了本次云课堂学习。

宇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委安排学习解读《条例》,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宇辉同志强调,要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意义。各位班子成员、各处处长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贯彻《条例》,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推动全机关适应决策新理念、新约束、新要求,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要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在推进依法行政实践中,要切实提升程序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地落实《条例》规定,对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程序。要通过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首都无小事,教育更是情牵万家。面对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等一系列新要求,要注重妥善处理各方利益诉求,坚决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法治精治共治的要求,同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兼顾各方利益,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