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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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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食药安办〔2017〕28号)要求,6月29日至7月13日举行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力度,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堂提高安全质量,满足广大师生的普遍需求。

   (二)深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学校及食堂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尊法重信典型,弘扬尚德、守法、诚信的行业风气,服务广大师生。

   (三)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突出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师生普遍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提高师生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人人关心学校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阳光餐饮”工程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研讨交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成效,彰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主要安排

     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

   (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微信、微博、宣传橱窗、信息公布栏、班级黑板报等校园信息平台,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制作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海报,在学校食堂、超市、学生广场等食品消费集中区域场所悬挂、张贴,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引导在校学生培养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活动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行动,主动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深入学校开展专题讲座,通过组织“开好一次食品安全主题会议、开好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上好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出好一期食品安全主题板报”等活动,向学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

   (三)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

    主动邀请师生和家长等到学校食堂进行实地参观,鼓励师生、家长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学校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主动与属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活动期间要同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营造宣传氛围

    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区本校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增强活动实效

    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各区教委和高校要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及时总结经验

    要根据食品安全宣传周整体部署要求,及时认真总结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并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确保各项举措的长效性。请各单位于7月11日前将宣传周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市教委学校后勤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联系人:常勇,电话:51994863;邮箱:580594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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