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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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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17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教育部门的行政管理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统筹谋划,加大管理力度,积极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得到根本保证。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各区教委要严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与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实施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将食品安全列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学校要严格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三)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1.严格供餐企业准入管理。采用外送餐供餐的学校,要严格供餐准入管理,供餐企业必须通过区教委统一组织招标,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企业的重要标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必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2.全面强化食品安全检查。各区教委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切实加强学校食品日常安全管理。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确保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认真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采购主副食品及相关产品100%索证索票;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安全可控;要在食堂等重要区域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学校食堂要做好设备设施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严禁采购、宰杀活禽,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四)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

    全面梳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和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将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每学期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在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前、夏季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季节交替期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五)扎实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餐饮服务业推进“阳光餐饮”工程的工作方案》,把“阳光餐饮”工程进展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现2017年首批推进阶段参与“阳光餐饮”工程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参与率达到市政府规定的目标要求。

    (六)切实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结合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管理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爱岗敬业精神。

    (七)持续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各区教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学校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并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通过校园网络、广播、板报、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定期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信息,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采取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有效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本校、本年度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严格责任落实

    要切实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利用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契机,将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整治措施,防控安全风险,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目标任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学生及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师生反映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营造共同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环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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