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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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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效用,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按照《北京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勤〔2014〕6号)要求,市教委定于2015年4月--5月组织开展全市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快检设备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校执行落实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情况,包括食品安全快检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和数据上报以及运行保障、人员配备和实际操作等内容。详见评分表。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由市教委组织,北京高校后勤研究会伙专会、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中心检测室配合开展。分学校自查和检查组入校检查两个阶段。

  自查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请各校对照评分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检查组入校检查阶段:5月4日至5月30日。请各校自行联系所在组的组长确定具体入校检查时间。分组安排及检查评分表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市教委组成六个检查组,由伙专会专家任组长,对全市高校(校区)的食堂食品安全快检设备进行入校检查。检查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检查完毕后,由组长在评分表上进行现场打分,学校负责人需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为确保检查效果,入校检查时间为两个小时。检查组在检查期间如需用餐,请在受检学校食堂用餐。

  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和市高校后勤研究会“伙专会”负责同志将跟随此次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配合检查组入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以检查促进工作,保障检测设备政策运转并发挥实效,确保检测工作持续稳定。

  (二)各校需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检查工作。

  (三)各校需按时完成自查报告并在入校检查时交于组长。

  (四)检查结束后,市教委于6月中旬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各校。对经检查问题较严重的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在本市教育系统中通报并抄送市食药局。

  本通知电子版及《北京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勤〔2014〕6号)可从“北京学校后勤网”--“政务通知”栏目下载,网址:http://gxhq.bjedu.cn。

  联系人:刘文杰、郭迎庆、纪心光,电话:51994723、51686845、51686984

  附件1.北京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检查评分表.doc

  2.北京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检查分组表.doc

  3.北京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检查组组长名单.doc

  北京市教委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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