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市教委高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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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1〕13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京发〔2018〕1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京教高〔2017〕12号)精神,经研究,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的专任教师。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名额

  本届名师奖计划评选表彰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0名左右、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三)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四)本科院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5月1日。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18—2021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五)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5月1日。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18—2021学年度)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180学时/年。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由教师自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或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名,经学校按限额遴选并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

  各校在规定限额内推荐候选人,限额在2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限额为1人学校可自主选择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其一推荐。

  (二)本届评选将采取公示、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名单,获奖教师将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评审期间,市教委将在教学名师申报平台(http://bjjxms.bjedu.cn)上公开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及课堂教学录像。评审结果将在市教委高教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本届申报全部为网上申报(含盖公章的pdf扫描件),需严格按时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4日至28日。

  (二)申报程序与方式

  1.所有材料在“北京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管理系统”提交,网址http://bjjxms.bjedu.cn,学校管理员账号为jxms+所在学校5位代码。

  2.候选人申报账号由学校管理员根据本单位推荐情况统一分配,候选人取得账号后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候选人简介、照片和录像,候选人根据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填报完成后提交本校管理员审核。

  (1)候选人简介;

  (2)候选人照片要求:教师照片2张,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32位真彩色,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突出教师的主体形象,图像要求为横幅,照片1建议为教师在讲课、工作、讲座等时的单独个人正面照片,照片2建议为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实验、研讨等时的集体照片;

  (3)候选人主讲的任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具体见课堂教学录像要求。

  3.管理员导出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后上传系统。

  (1)候选人汇总表(由学校管理员从平台导出后加盖学校公章);

  (2)候选人推荐表(从平台导出后在相应栏加盖申报学校教务处和学校公章);

  (3)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提交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4)其他支撑材料,如有须统一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由学校管理员从平台下载后封面加盖学校公章)。

  4.管理员填写“申报学校教务处对候选人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及“申报学校意见”后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候选人汇总表样表、推荐表样表、候选人简介模板、候选人课堂教学录像要求可登录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gjc/查看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

  (三)各高校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如去年确定的联系人有变化,请于4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联系人有关情况发至指定邮箱jwgjczhao@126.com,届时网上申报账号和要求等信息将通知各高校联系人。

  七、联系方式

  市教委联系人:赵晓琳、金红莲

  联系电话:51994844、5199484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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