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来源:市教委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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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前期,我委印发了《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财〔2020〕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情况进行统计。

一、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承租市教委所属单位房屋并符合相关条件,用于经营的,免收2-4月份房租;用于办公的,按照2-4月份租金50%进行减免。请12月9日中午12:00前报送以上政策落实情况(详见附件1),并附与承租方签订的房租减免协议或其它印证材料,没有的也需要报送空表。

二、整改情况

近期,国务院对我市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提出需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房租进行全额减免。为落实整改,按照商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要求,拟将减免范围扩大至“承租市教委所属单位房屋,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2-4月租金全额减免”。请12月9日起每日中午12:00前报送整改进度,即因政策调整引起的新增事项(详见附件2),并附与承租方签订的房租减免补充协议或其它印证材料。以上整改工作要求12月15日前完成,12月15日仍未整改完成的,需继续每日报送,直至整改完成为止。

以上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扫描报送至市教委财务处公共邮箱:jw_cwc@jw.beijing.gov.cn。文件名称:预算代码+单位名称+报表单位名称。


附件1.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落实情况统计表

2.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整改落实明细表


市教委财务处

2020年12月8日


(联系人:李宵瑶;联系电话:51994911)

附件: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整改落实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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