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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职院应用法律系举办法律大讲堂

发布时间: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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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30日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黎宏教授应邀莅临我院,在图书馆四层报告厅做了“刑事立法的变化与犯罪的认定”专题讲座,应用法律系全体教师和百余名学生聆听了讲座。

  黎宏教授从犯罪原因的角度入手,阐述了近年来刑事立法变化的背景。黎宏教授认为,随着犯罪学研究的演进,关于犯罪原因的理论和学说有了很大的变化,从个人原因视角扩展到社会原因视角,更加关注环境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刑法学从打击为主到预防为主,预防的犯罪观得以确立,这影响着现今世界各国的刑法理论研究、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务。随后,黎宏教授还就“如何认定犯罪”这一问题进行了阐释,条理清晰地分析了“客观侵害——主观责任——罪刑法定”三阶段的理论体系,结合典型案例,并引用我国刑法中的若干条文加以细致分析,观点新颖、见解独特。

  此次讲座系“应用法律系法律大讲堂”的第一讲,加深了广大师生对刑法学的理解,特别是对近年来刑法学研究的前沿热点问题有了一定的启发,使广大师生受益匪浅,也为今后刑法学的教学和学习开阔了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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